中國古代醫事之醫藥組織架構(3)
2013-01-24 1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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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(lái)源:愛(ài)愛(ài)醫
作者:胡*玉
責任編輯:胡澤玉
[導讀] 周代醫學(xué)有較大進(jìn)步,開(kāi)始分科并制定了醫事管理制度.官醫設置隨醫學(xué)分科而有五種,其官階、員額不一:①醫師,是眾醫之長(cháng),隸天官冢宰,掌管醫政和醫療, 又設府(保管人員)、史(記錄)、徒(役使)輔佐工作;②食醫、掌管王用飲食。
5、元明清時(shí)期
元明清三代醫事制度大同小異,元代太醫院成為獨立的中央醫藥機關(guān),為第五發(fā)展階段.
元代,中統元年(1260)設宣差,統領(lǐng)太醫院,掌醫事,制奉御藥物,秩正二品,為歷代醫官最高的品級.其后官醫職稱(chēng)、員額屢有改變.至元九年 (1272)又設醫學(xué)提舉司,有提舉、副提舉,掌各路學(xué)生課義、考驗太醫教官、校勘名醫著(zhù)述、辨驗藥材、教導太醫子弟.至元二十五年(1288)又設官醫 提舉司,有提舉、同提舉、副提舉、掌醫戶(hù)差役詞訟.河南、江浙、江西、湖廣、陜西各設一司,其余各省設太醫散官.管理御藥機關(guān)有:①御藥院,掌受各路鄉 貢、各國進(jìn)獻的珍貴**,及藥材加工制劑.②御藥局掌大都(北京)和上都(多倫)的行篋藥物,分立行御藥局之后,只掌上都藥倉.③行御藥局,掌行篋藥物, 大德九年(1305)設置.④典藥局,掌東宮的藥物加工制劑.⑤行典藥局,掌東宮的藥物供奉.⑥廣惠司,至元七年(1266)設,專(zhuān)用**醫生加工制劑 御用**藥物,并治療各宿衛士及在京平民.至元二十九年(1292)在大都和上都各設一所**藥物院,掌**藥物,至治二年(1322)撥隸廣惠司.主管 惠民藥劑機關(guān)有:①廣濟提舉司,掌藥物加工制劑,施藥平民.②大都惠民局,為官辦賣(mài)藥機關(guān),優(yōu)惠平民,中統二年(1261)始置,受太醫院領(lǐng)導.③上都惠 民局,中統四年(1263)始置.
明代,太醫院,秩正三品,有院使、院判,下有御醫、吏目.生藥庫、惠民藥局各有大使、副使.永樂(lè )十九年(1421)遷都北京后,南京仍置太醫院、生藥庫、 惠民藥局,員額減少.太醫院的職責有:①為皇宮大臣、外國使者醫療疾病;②醫生的晉升與考選;③太醫子弟的教育;④藥物的采辦.藥物管理機關(guān):①御藥房, 屬于內府,洪武六年(1373)置,嘉靖十五年(1536)改為圣濟殿,又設御藥庫詔御醫輪值供事.其職責是辨驗藥材、檢定制劑;驗收保管各地貢供 的**.②惠民藥局,承襲前制,洪武三年置,地方也有設置,治療貧病的士兵和平民,但由于管理不善和經(jīng)費不足,多名存實(shí)亡.
清代,太醫院,有院使、左右院判,掌醫政及醫療,下有御醫、吏目、醫士、醫員(司醫療);醫生、切造生(司加工藥劑)等職.歷朝員額增減不一.太醫院太醫 都以所業(yè)專(zhuān)科分班侍值.此外也受委承擔王公大臣、國外使者、 駙馬、軍營(yíng)、監獄、 試場(chǎng)的醫療及辨驗藥材等工作.太醫院職官的升補和告退也有明確的管理規定.順治十年(1653)設御藥房、隸太醫院,管理藥物的采辦、貯存和配制.侍值內 府設東、西御藥房,西藥房歸院使、院判及御醫、吏目,分班輪值,東藥房則歸御醫、吏目及醫士,分班輪值.清代無(wú)惠民藥局的設置,而有地方性的官辦社會(huì )撫恤 機關(guān),如育嬰堂、普濟堂、養濟院等.清末在資本主義民主**的壓力下,**體制作了革新,民政部?jì)仍O衛生司,郎中為最高官職、員外郎次之,下有主事、小京 官、醫官等職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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