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醫師辦診所未注冊誤診致人死亡 被判十年(2)
2011-01-14 1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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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(lái)源:京華時(shí)報
作者:水**南
責任編輯:水北天南
[導讀] 李某因為非法行醫將一患者心臟病誤診為胃病,延誤治療造成患者死亡,被**判處**10年,并賠償死者家屬約13萬(wàn)元
**認為,李某在無(wú)行醫資格的情況下,非法行醫,造成致人死亡的嚴重后果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。由于李某的行為給死者家屬造成的經(jīng)濟損失應予合理賠償,應承擔40%的民事責任。
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(yè)資格的人非法行醫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,并處罰金;造成就診人死亡的,處十年以上**,并處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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